專家觀點:對于我國風險管控和綠色低碳修復階段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但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我國同時面臨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和碳達峰碳中和兩大戰略任務,生態環境多目標治理的要求進一步凸顯,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已成為我國新發展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必然選擇。
202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綜合運用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兩種手段,因地因時制宜、分區分類施策,努力找到生態保護修復的最佳解決方案。在此背景下,《關于促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綠色低碳修復的指導意見》(環辦土壤〔2023〕19號,以下簡稱《意見》)于2023年12月正式印發,對于貫徹土壤污染管控修復綠色低碳理念、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強化社會責任意識等,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借鑒國際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綠色可持續修復理念發展和政策實施不同階段,提出我國風險管控和綠色低碳修復階段發展建議。
第一階段,建議聚焦修復過程二次污染控制和防止過度修復。主要針對從業人員開展宣貫引導,健全風險管控的制度體系和標準規范,推進修復工程的定量化和設備的專業化,在保障風險可接受的前提下(即達到合理的修復或管控目標值),逐步突破目前自上而下的管控,積極探索靈活的土地利用規劃與修復管理。
第二階段,建議完善修復的綠色可持續定量評估與考核體系。構建精細化場地污染和評估概念模型,定量化描述可接受風險水平,通過科學監測與核算手段量化修復工程的單位能耗、水耗等資源消耗,測算工程實施的節能減排效益與間接環境效益,并通過量化評估結果給予相應激勵措施,促進利益相關方有效參與。
第三階段,建議從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過渡到智慧再生(Smart Regeneration)的一體化過程。充分利用信息時代智能技術,在土地利用的早期,引入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地圖等,將土地開發規劃與地塊土壤污染修復密切結合。在設計解決方案時,統籌考慮土地利用規劃、污染狀況、修復管控技術等,引入生態景觀設計,在促進污染治理的同時提升生態景觀價值,加強與后期再開發相結合。提升咨詢業在修復產業中的份額比例,積極引入全過程整體解決方案服務。
來源:生態環境部(作者系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鄧璟菲、董璟琦、張紅振、何軍)